在二0一六年年底,忻州一些市民在大同证券忻州营业部存入壹佰万理财金,时至到期日也不予返还本金,客户们多次讨要,忻州营业部负责人韩宝明及其工作人员以种种理由借口不予解决。曾在二0二0年一月十九日发贴反映此问题,随手拍已转给忻州银监分局处理,但至今无答复处理结果。而最近大同证券忻州营业部负责人韩宝明用电话威胁个别讨要本金客户,说他自己垫资借给客户的钱,现在向客户要他借出去的钱。否则要起诉客户。(因他让客户每次都打了借条,以此为由要起诉客户),忻州营业部及负责人韩宝明的这一行为和做法不是在故意刁难和欺骗客户吗?故而再次反映该问题。请政府及有关部门御底调查大同证券忻州营业部不予返还客户全款的直正原因和目的。是否涉嫌非法融资或违法犯罪。注(而他当时借给客户钱的目的就是为了用借条向客户索要借款,反之则要起诉客户吗?而客户的理财全款呢?)请彻查!彻查!彻查!还理财客户本金及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