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我是丽都锦城小区一普通业主,我要反映一下丽都锦城小区物业私自将小区北门外的空地改成车位,并设置进出障碍,进行收费,并且收费金额8小时以外高达5元!我想问下领导,这片空地是不是属于丽都锦城西?如果属于,那么它是不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物业有没有权利改成停车场,并收取业主停车的停车费!!如果是有权利,他为什么不把地下车位和小区里的地上车位一并进行收费或者出租。而是把那些车位进行买卖,这些车位改成收费!况且90个多个车位,按最低5快一个车。也是一笔小的收入,这个物业不应该给全体业主一个解释吗?小区车位本来就不够用,这种车位区分对待,收取业主停车费的行为实在让我们难以理解!望领导百忙之中关心一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