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在单方询问笔录的情况下委托司法鉴定,也不告知司法鉴定有啥作用,复核的时候既不重新调查,也不同意重新司法鉴定,也不寻找目击者,而是会议研究决定维持原道路责任划分书,故意隐瞒我这个受伤住院者有啥不可告人的目的,而是依靠一份错误百出的司法鉴定意见书,主观臆测呢,为什么司法鉴定前不通知我!为什么不告知我司法鉴定意见书如果与事实不符该怎么办?为什么要在司法鉴定意见书送达后才询问我的笔录,我只是受伤接受治疗,还可以开口说话了,为什么这些事要瞒着我,为什么到现在我还是没有看到你们测绘的现场轨迹图,作为当时人我怎么就无权知道了。为什么不让我监督司法鉴定的公正性,事故负伤就剥夺民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那一条那一款规定的,老百姓文化低,不懂法就是这样被你们糊弄的,剥夺我的知情权,监督权的时候你们备案了吗?检察院批文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