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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玫瑰苑永康物业行使行政单位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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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1/2/6 17:38:05
  • 来自: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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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玫瑰苑永康物业因业主迟交2020年物业费804元,收取滞纳金87元,行使行政单位权利属于哪个单位负责,请予以解答?注:已与某部门物业科孙主任联系,表示没有行政权利,只是个服务中心,说话物业也不会听,也无权管!
二问:玫瑰苑永康物业每度电收取0.49元,与国家电网95598联系得知居民用电最高0.477元,这种乱收费行为属于哪个单位负责,请予以解答?
三问:永康物业与业主委员会联合收取原门禁系统
押金300元,拿押金条退钱时,业主委员会老婆婆表示找不到存根,每户300元X约800户=240000,此类的费用难道就装自己口袋了吗?
四问:玫瑰苑锅炉房场地属于物业还是业主,为何现在变成了驾校的练车场,难道业主的公用地方就这样成了物业和业主委员会的黑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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