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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忻府区北关小学2022年招生面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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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2/8/11 9:5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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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府区北关小学2022年招生面审通知

各位家长朋友:

  根据忻州市教育局、忻府区教育科技局招生程序、步骤及系统审核后推送的名单,请家长朋友按时间节点要求,携带相应类别证件、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进行面审。为了使招生工作有序、顺利地进行,特进行以下温馨提示:

一、各类别面审时需提供材料

第一类:户房齐全的适龄学生

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忻州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和播明派出所,且户籍住址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面审时须提供:

1.《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类:三代同居户的适龄学生

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忻州城区同一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和播明派出所,且户籍住址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父母双方在城区均无房产或独立固定住所,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三代同堂居住生活的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面审时须提供:

1.《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父母双方在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理的城区内“无房证明”或网签合同和开发商出具未交房的证明

5.居委会、办事处出具的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

第三类:父母(法定监护人)长期外出、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的适龄学生

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忻州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和播明派出所,且户籍住址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地址。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长期外出,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生活的留守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面审时须提供:

1.《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还须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或支援边疆的工作人员,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

(2)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工作的,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

(3)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务工的,还须提供父母双方外地务工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人社部门批准签发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等证明和居委会、办事处出具的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

第四类:政策性照顾对象

(1)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按照“山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和各类优抚对象教育优待政策执行。

面审时须提供:学生父母是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的证明;现役军人的提供《军官证》;《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市、区政府特聘、引进特殊优秀人才的子女,执行市、区政府政策规定。

面审时须提供:学生父母是政府招聘、引进特殊优秀人才的聘书或证明,《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孤儿。

面审时须提供: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市、区政府规定的其他政策性照顾对象。

面审时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相关政策文件复印件。

第五类:新建小区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已签订网签合同并实际入住的居民子女

面审时须提供:

1.《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4.网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交全款不动产税票原件及复印件

6.开发商交房验收报告

第六类:新建小区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网签合同但实际居住的居民子女

面审时须提供:

1.《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4.购房合同

5.交全款不动产税票原件及复印件

6.开发商交房验收报告

第七类:居住政府保障性住房、廉租房的居民子女

面审时须提供:

1.《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出具的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第八类:移民安置房的居民子女

面审时须提供:

1.《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购房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4.《安置房确认表》原件及复印件

5.半年以上暖气、煤气及物业管理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第九类:居住祖宅的居民子女

面审时须提供:

1.《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由所在村委和乡镇办事处逐级提供相关实际居住人员证明

4.房屋权属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第十类:单位集资房(含福利房)整体未办理房产证的居民

面审时须提供:

1.《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交全款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4.原产权单位出具房产所有证明原件

5.半年以上暖气、煤气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第十一类:城区建设征迁户子女入学

面审时须提供:

1.《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孙子女(外孙子女)另外再提供父母双方在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理的城区内“无房证明”或网签合同和开发商出具未交房的证明

4.市指挥中心拆迁户证明

5.《安置房确认表》

6.半年以上暖气、煤气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学校有空余学额,可接受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

学生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忻州城区,持有《居住证》和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学生

面审时须提供:

1.《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涉及网签合同等类型的参照本校招生实施细则中附件3执行)

5.《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分配的,具有忻州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 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播明派出所,且户籍住址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或学生及父母持有忻州城区《居住证》,租赁城区范围内房管部门、企事业单位、政府直管住房,廉租房、公租房、他人合法私有住房的适龄学生

  面审时须提供:

  1.《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忻州城区《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双方在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理的城区内“无房证明”

  3.2021年8 月31日前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的《租赁住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同一套房产出租前后两家子女入学,必须间隔间隔二年以上)

  4.房地产管理局交易登记中心出具的《房屋租赁证》

  5.半年以上暖气、煤气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防疫要求

为确保今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上级疫情防控要求,请各位家长配合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相应面审时间节点到校面审。

1.只允许一名监护人进入校园面审。

2.进入校园必须持有5日内核酸阴性证明。

3.家长要全程佩戴口罩并扫场所码,出示健康码和行程卡,经工作人员查验、测温后方可进入校园。

4.自觉排队,服从学校工作人员安排,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5.面审时间:8月10日——8月18日

上午:8:30—11:30

下午:3:30—6:30

6.面审地点:北关小学一年级教学楼一楼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忻府区北关小学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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